[本网讯] 增城居民李姨有间五金铺,店铺有报警系统和警方联网,但是小偷去年连续两次盗窃都能顺利得手。李姨认为警方出警效率低导致损失无法追回,将增城警方告上法院,要求其赔偿损失。广州中院昨日开庭审理此案。
李姨在1999年和增城警方报警中心签合同,在店铺安装报警系统。如有贼光顾,警方就能收到消息。李姨告诉记者说,装了报警系统后一直都用得好好的,去年就不行了。2006年7月和12月,李姨店铺接连被盗,损失价值近20万元的电线。
李姨说,两宗盗窃案中,警方要么没到,要么迟到。在去年12月那宗案里,报警系统在凌晨4点36分发出信号。但直到5点警方才出现。李姨认为,是警方反应迟钝导致自己损失。
昨天在法庭上,增城警方代表认为,他们的出警按照工作规程来做,没过错。他表示,虽然城区出警要求3至5分钟到场,但这个只是内部要求,不是成文的法律。增城警方代表还解释,这个报警系统不是和警方直接联网,有信号是先发到保安公司,再转到警方报警中心。如果系统有故障或被破坏,他们就收不到信号。
警方代表还说,李姨的损失没证据支持,不会作出赔偿。
李姨说,她从安装报警系统,到每月交维护费,都是和荔城公安分局报警中心联系,从来没接触过什么保安公司,不明白为何又多了一个环节。增城警方代表在庭上表示,已经对李姨的案件立案侦查,正在全力追缉盗窃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