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搜索:
当前位置:中安网 >> 智能交通 >> ITS新闻 >> 正文
轻微交通事故找中心 小事故不撤离现场将被处罚
   来源: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发布时间:2008年11月20日   

   发生交通事故适用服务中心处理的交通事故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可适用自行协商处理规定不符合自行协商范围的交通事故①本市主城区内发生的机动车与机动车交通事故①服务中心前台将《协议书》录入物损事故信息管理系统,或直接提交《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简易程序)》 ①下列情况必须向122报警: 1.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2.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匼

   19日,杭州市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保险理赔服务中心正式成立。

  即日起,在杭州市区道路上发生的轻微物损交通事故不必再等交警赶到现场,当事人经自行协议处理,可直接到理赔服务中心进行定损和理赔,减少了当事人事故处理和保险理赔的等候时间和往返次数,提高交通事故的自撤率。

  新成立的杭州市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保险理赔服务中心,设有交警、保险、仲裁、维修等部门的服务窗口,集车辆定损、保险理赔、事故定责等功能。

  据了解,首批启用的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保险理赔服务中心有2家,分别设在城西西溪路608号的杭州港昌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内、城东天成路295号的杭州金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内。

  哪些情形承担全部责任

  根据规定,轻微物损交通事故中的一方当事人有下列7种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追尾;逆行;倒车;溜车;开关车门;违反交通信号;未按规定让行。

  其他情形均视为混合过错,当事人承担同等责任,但有其他证据证明其中一方当事人无过错的除外。

  发生事故双方该怎么处理

  交警介绍,一旦发生轻微物损交通事故,当事人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可用拍照或者其他方法固定车辆位置、车辆号牌及事故损失证据,然后将事故车辆移至就近不妨碍交通的地方,相互查验证件及保险凭证,并立即向各自保险公司报案,在获得保险公司报案号后,双方填写《杭州市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处理协议书》后,共同将事故车辆移至就近的服务中心处理。

  车辆损失均在2000元以内的,保险公司可在交强险赔偿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车辆损失超过2000元的,当事人可到服务中心办理责任认定手续,由派驻服务中心的交警根据当事人提供的《协议书》和相关证件开具《事故认定书》,保险公司根据当事人在事故中过错责任大小,在商业保险的赔偿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

  哪些事故适用服务中心处理

  ①本市主城区(不含萧山、余杭两区)内发生的机动车与机动车交通事故;

  ②仅车辆损失、无人员伤亡;

  ③当事方均持浙江省(不含宁波)保险公司签发的交强险凭证。

  哪些情况不能自行协商处理

  ①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②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车辆的;

  ③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④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⑤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⑥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并具有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之一,车辆可以移动的,当事人可以在报警后,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对现场拍照或者标划停车位置,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等候处理。

  警方建立失信档案严防骗保

  为打击保险金融诈骗,除了保险公司加强并严格事故车辆的查勘以外,杭州市机动车辆联合信息平台开发了保险失信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对交通事故理赔案件进行实时监控。

  凡故意制造虚假交通事故骗取保险金被保险公司拒赔或被公安机关侦破的案件所涉及的个人、单位,将记录到该系统中去,作为今后限制其保险业务及其他金融业务的依据;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待条件成熟后,再与杭州市社会联合征信系统进行合并,给以更广泛、更多领域的信用限制。

  -特别提醒

  轻微事故不撤离现场将面临处罚

下一页
本文共 2 页,第  [1]  [2]  页

(中安网编辑:Boxer)    【发表评论】【告诉好友】【打印此文】【收藏此文】【关闭窗口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3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热点内容推荐
CPS观察
编辑推荐
最新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