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警用装备是公安机关履行其职责的基本物质保证,同时,警用装备的水平也是衡量公安事业现代化程度的重要尺度之一。
要做好公安执法工作,装备是必不可少的手段。而且,这里讲的不是一般意义上的装备,而是以高科技为主体的现代技术装备。公安部党委对此极为重视,制定了“科技强警”的战略决策,已把以“金盾工程”为龙头的“公安科技和警用装备建设”列入到加强自身队伍建设的重点工作之中。
中国警用装备的现状
从总体上看,我国警用装备的发展还是比较快的。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几年,各级公安机关的领导越来越重视以高科技为主体的装备建设工作,投资力度也不断加大。大量的现代化装备被广泛应用于公安第一线,公安工作的科技含量也在逐步提高。
但是,与当前公安工作的实际需要相比,警用装备的现状还不能令人满意,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第一、不规范。装备的标准预算、定型、采购等,至今未能建立起一套科学、规范、完整的管理体系。为此,公安部已将“建立健全装备、基础设施和经费标准”作为装备建设的中心工作,并会同财政部专门成立了“公安装备标准化领导小组”,要求到2003年前完成公安交通、信息通信、刑事技术、技术侦察和个人防护等基本装备标准,以及拘押收教场所、派出所、刑警队等基础设施建设标准的制定。这是件关系到中国警用装备发展的大事;
第二、发展不平衡。公安经费主要由各级地方政府承担,警用装备的资金依赖于地方财政。我国地域辽阔,各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因此不同地区警用装备水平的差异就非常明显。东南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少数公安机关的某些警用装备的水平,已经与欧美发达国家相差无几。 比如北京、上海、成都、昆明、厦门、珠海等地的“110报警系统,从硬件设施上讲,可以同美国的纽约、芝加哥、底特律等城市的报警系统相媲美。
然而,中西部经济发达地区的警用装备仍然相当落后,由于经费短缺,连最基本的交通、通信装备都不能保证,更不要说计算机网络等先进的现代化装备了。有些地方甚至连枪支弹药都配备不齐,服装也不能如期发放,拖欠工资的情况也时有发生,办案还依赖于地方电话。针对这种状况,公安部会同财政部已经制定出加大对贫困地区公安经费和基础建设补助力度的政策和具体方案,争取使这些地区的办案和装备经费有明显的改善。
与欧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在警用装备方面还存在一定差异。美国在六十年代提出”警务革命”,开始了警用装备的现代化建设,而我们在八十年代才刚刚起步。举一个例子,现在美国各大城市的警方基本上都装备了一种现场勘察车,上面装备了血检、痕检、指纹比对及其他物证检验设备和计算机网络系统。接到报案后,它可以跟随办案人员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及时处理在现场获得的证据,大大提高了办案效率。而我们在现场获得了一些物证后大都无法处理,还必须要送到有条件的上级单位进行鉴定。再比如警用车辆上的车载计算机系统,一个美国警察可以通过车载的计算机,实现与指挥中心、警用信息中心等系统的联网,在几秒钟内就可以调出他所需要的各类信息。
中国警用装备的发展
在我国,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造成了警用装备水平的差异,由此看来经费是影响警用装备水平提高的重要因素。“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没有必要的资金投入和经费保障,改善和提高警用装备就是一句空谈。在公安部制定的公安事业发展“十五”计划和l5年规划中,建立公安经费保障机制就是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这种机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通过国家立法,确定各级公安机关支出占用该级政府财政总支出的比例,建立公安经费保障机制,用法律和制度来保障公安工作所必须的经费;
二、按照事权划分,建立中央和地方分级管理的保障机制。即结合公安机关的管理体制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按照事权划分和财政相统一的原则,建立分级负担,中央补贴的经费保障机制;
三、也就是前面我提到的,加大对贫困地区公安经费和基础建设的补助力度;
四、完善专项经费补助机制。即由中央和省级财政建立专项经费补助机制,由公安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按照一定比例和标准补助地方公安机关用于专项工作的补助和奖励。如“金盾工程”、侦察技术、防暴装备等项目的建设;
五、建立健全装备、基础设施和经费标准。这一点前面我也提到过。就是制定出信息通信、刑事技术、公安交通和个人防护等基本装备标准,制定拘押收教场所、派出所、刑警队等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制定公安机关预算开支范围和定员定额标准。以此为基础,实现合理安排公安经费在各级财政预算中的基本比例,并随着国家财政收入的增长逐年增加对公安机关的投入。
我们相信,随着公安经费保障机制的逐步确立和不断完善,警用装备建设的资金会逐步得到保证,警用装备的水平也会得到稳步的提高。
二十一世纪的中国公安工作肯定会面临着许多新的挑战,新的形势和新的任务对警用装备建设也会提出新的要求。在可以预见的未来,中国警用装备建设可以说是挑战和机遇并存。
一方面,新的形势和新的任务对警用装备建设提出新的要求;另一方面,国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综合国力的进一步增强,科学技术的日新月异,又为以高科技为主体的警用装备建设提供了坚实的技术支援和物质保证,为警用装备建设的快速发展提供了一个难得的契机。在公安发展“十五”计划和15年规划中,对公安科技和警用装备建设工作提出了明确的目标要求:“十五”期间,基本建成全国公安信息通信网,采用有线、无线、卫星等多种通信手段,实现语音、数据、图像、图片等信息的迅速精确传递;建成覆盖全国各种公安业务的信息管理系统;建成全国公安指挥大楼等等。
公安科技与警用装备
公安科技建设和警用装备建设是密不可分的。这是中国警用装备建设必须确立的一个重要观念,是“知识经济”时代到来的必然产物。它有两方面的重要含义,一是要充分发挥科学技术在公安领域的巨大威力,二是要激活公安人员的无穷才智。所以,我们必须强调“以高科技为主体的警用装备”,在二十一世纪,就是要以“金盾工程”为龙头,带动整个警用装备建设工作的全面发展。
一、金盾工程。
在“十五”期间要基本建成全国公安信息通信网,这是一项巨大的工程,具体有以下几项指标:
(1)要在全国地(市)以上的公安机关基本建立卫星信道和地面信道互为补充、互为备份的公安综合通信系统。通过租用卫星转发器和建设卫星地面站,组成公安卫星通信专网。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要建立公安超短波无线通信网,基本达到覆盖本地各级公安机关工作的需要。地(市)以上公安机关,应配备手段齐全的通讯指挥车。
(3)完善国家犯罪信息中心(CCIC)和省、市分中心,在全国范围内基本实现犯罪信息的实时传递和综合利用。要扩大信息覆盖面,增加信息种类和储存量,逐步建立“被盗抢枪支”、“犯罪嫌疑人员资料”等数据库。建立健全信息采集、上报、管理和查询的业务管理和运行机制,提高应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