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据不完全统计,我市伪造签名案件约占全部文检案的三分之一,笔者在回顾近年来经办的签名案件的基础上,选择有代表性的3起案件,作粗浅的分析。
一、三起案件的简要情况
1、2004年5月,犯罪嫌疑人王永合伙同侯垂定利用“蔡明”、“黄评”、“黄志评”等虚假身份,从义乌篁园市场、福田市场等三、四十户经营户处骗走价值190余万的货物。
2、2003年上海苏珊木业有限公司采用低报价格方式进口板材,偷逃关税50余万元,涉及六份利用持卡人为“李建育”的交通银行太平洋卡存款单上字迹。
3、2004年4月4日、4月10日、4月15日,中国建设银行的储户曹志坚的10张存单被人在金华、兰溪、杭州三地冒领数额共计50万元。
从以上三起文检案件看,均是伪造他人签名的案件,从这些案件及其他签名案件的检验中发现一些签名案件的特点。
二、三起签名案件的特点
1、三起签名案件的字数少。由于字数少,特征也相对少,书写人的书写习惯暴露不充分,且会受书写工具、书写环境及有不同程度的伪装(如改变书写速度等)等影响,增加了检验的难度。
2、三起签名案件作案人的文化素质普遍较低。三起案件中作案嫌疑人均只有小学、初中文化,由于文化水平低,书写能力也较低,书写的字迹前后稳定性差,哪些是书写人书写技能及书写习惯形成的难判断。
3、三起签名笔迹分别是冒领存款、冒领取款、诈骗等,作案人除一个有固定职业外,其余均是无固定职业的,有的是流窜犯,嫌疑人的笔迹在案件侦破之前很难搜集到相同的单字特征,案件侦破后搜集到的实验样本由于受心理因素等影响会有所改变。
三、检验方法
针对签名案件字数少、特征少、条件差、难度大的特点,检验中要立足于综合分析,全面选用特征,以达到选准和提高特征利用率的目的,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发现和选择特征:
1、观察签名字迹的整体结构特征。签名字迹一般是由两个或三个字组成,整体上往往呈一定的形状。有整体向上倾斜,整体向下倾斜,字底不在一条直线上,字底在一条直线上等几种,如案例一字底是不在一条直线上的。
2、注意选择各个单字表现的特征,主要从下面几个方面发现:
①各个单字的字形、字体、写法,多笔少画的错字特征。
②各个单字的笔顺特征、连笔和交叉部位搭配比例特征。
③各个单字的运笔特征、连笔和交叉部位的运笔形态、方向的特征
④偏旁部首的结构相互搭配比例关系特征。
3、重点选择细节特征。从上述三起案件看,主要是选择笔画的起收笔特征,特别是收笔的动作和形态细节特征,如案例一选择“黄”字横笔、竖画、撇、捺画的细节特征,“明”字的横折钩的运笔动作,运动形态方向及收笔的细微特征。案例二选择“李”和“育”的运笔细节特征。
4、不能忽视除签名外的其它相关字迹特征。在冒领存款、诈骗等案件中,有些还会留下如阿拉伯数字等少量字迹特征,在检验中要如同检验单字特征一样同样对待,选择稳定、特殊的特征进行鉴定。
四、要综合判断,辨别真伪,去伪存真
在签名字迹中,往往会出现反常迹象,这就要求我们进行综合分析。出现的反常迹象是由于什么引起的,针对不同的案件,不同的对象要区别对待。如案例一的许多签名,是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书写而成的,就要结合案情考虑当时的书写环境,案例二的签名字迹是由不同的书写工具而形成的,就要考虑书写工具不同引起的反常迹象,案例三是在不同的地方冒领存款留下的签名字迹,就要考虑冒领人书写时的心理因素。对这些签名字迹要进行去伪存真,找出能反映书写人固有的书写习惯特征。我们可以从相同字、相同部首的写法、搭配,字形字体是否统一,相同笔迹的书写方法是否统一,整个字的结构有无出现反常等几个方面分析判断签名字迹有无反常现象。
五、应注意的问题:
1、签名笔迹因字数少、特征少,难度大,所以送检的样本材料要充足,才能印证检材出现的特征,弥补检材的不足,不仅要搜集检材签名相同书写模式的样本,还要搜集其它形式的字迹样本,不仅要搜集案后的样本,更重要的是搜集案前的样本,最好是搜集到与检材书写时间相近的同期样本。
2、检材最好是原件。因为复印件、传真件或照片,有些字的笔顺无法判明,笔画的细小特征难看准,影响结论的准确性。
3、比对和评断特征不能机械比对,要有系统有条理地对相同字各类特征逐一进行比对。综合分析,要抓牢稳定的特殊的特征,特别要选择细小特征作为分析是否符合与差异的重要依据之一。只有进行全面系统的分析,才能作出正确的鉴定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