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所谓文件检验,即运用文件检验学的理论和技术方法,研究与违法犯罪有关的各种文件物证,确定文件与案件事实,与当事人关系的一种技术侦察和司法鉴定手段。随着社会发展,文件案件的特点也在发生着相应的变化,笔者在河北省唐山市公安局实习期间,对该局的近年来受理的文件案件进行分析、总结,认为当前文件案件具有经济案件逐年上升等五方面的特点,并指明根据这些特点所采取的对策。
一、近年来文件案件的特点
(一)经济案件逐年上升,已超过收案总数的一半以上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给国内外企业界、商业界以及个体经济创造了一个良好的竞争市场和发展环境,这无疑对我国的经济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但是一些不法分子却在经济活动中运用伪造、变造等手法进行诈骗活动,致使一些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蒙受重大经济损失。而且这类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根据唐山市局受理文检案件统计,2000年全年受理案件95起,其中经济案件54,占全部案件的56%;2001年全年受理案件110起,其中经济案件68起,占全部案件的62%,比前一年增长6个百分点。
(二)经济诈骗数额巨大,作案手段高明
当前经济诈骗案件的数额越来越大,多则几百万,少则几十万。作案手段多样化,智能化。有的利用伪造印章进行诈骗,有的利用涂改、添加文字进行诈骗,有的利用摹仿他人笔迹进行诈骗,有的利用伪造票据进行诈骗等等。
1.利用伪造印章进行诈骗
1999年6月28日,河北省廊坊市金盾物资储运公司亢某某以该公司的名义向建设银行唐山冀东油田专业支行贷款280万元。2002年到期收不上贷款才发现贷款手续有问题,经文检人员鉴定,贷款手续上的公章是伪造的。
2000年8月10日,一名自称宋某某的人在丰润信用联社办理了一张1200元汇票委托书,然后用1200元汇票委托书作为样本,私刻了“丰润县信用联社财务专用章”和联社主任“段某某”个人印章,伪造45万元汇票委托书到丰润县农行办理全国通兑的农业银行汇票,将款汇到河南荣阳农行并以收款人付某某的名义将45万元全部取走。
2.利用涂改、添加文字进行诈骗
2001年7月13日,唐山市高压电瓷厂财务科会计开出一张120元工商银行转账支票。支票用途为“材料款”,收款人为“万县市电力机械设备厂”。这张支票到银行时却变成了179600元整。用途变成了购机械设备款。工商银行保卫处同志将支票送到市局进行检验,表面上看不出涂改痕迹,经用长波紫外灯观察才发现支票上人民币大写“壹拾柒万玖仟陆佰圆整”下面能看到成白色的“壹佰壹拾元整”,小写处数字下面能看到“材料款”等笔迹,作案人是将120元转帐支票人民币大小写和作用处的文字用化学方法消退后又重新填上新内容进行诈骗。
2002年8月31日,潘某某以住院查病为由住进了丰南市医院,并交了一张300元转账支票,支票上有“江浦县建筑装潢有限公司财务专用章”。9月6日,潘某某从丰南医院办理出院手续,退住院押金。从南丰市医院开出一张300元转账支票,后来支票收到银行时变成了壹拾柒万陆仟捌佰元整,钱已全部转走,作案手段同上。
3.利用摹仿签名进行诈骗
2003年5月8日和6月6日,河北省进出口贸易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唐山分行第一营业部分两次贷款150万元,并交给银行一份有唐山益豪摩托车有限公司公章和法人代表招某某签名的担保书,招某某不承认为其做过担保,也不承认担保书上自己的签名,后来经文检鉴定,做出了招某某签名不是本人所写,系他人摹仿的鉴定结论。从而洗清了唐山市益豪摩托车有限公司的责任。
2000年9月4日,唐山市鼎风畜牧饲料开发中心吴某某向交通银行唐山分行大里路办理处贷款100万元,并向银行递交了一份有燕陡实业有限公司公章和法人代表崔某某签名的担保书,2001年7月4日在收回贷款时才发现担保书有问题,经文检鉴定,担保书上崔某某签名是吴某某摹仿崔某某签名笔迹。
4.伪造票据进行诈骗
1999年10月5日,河北省沈丘县郭某某在唐山棉纺织厂购买棉纱25公斤,计425元,郭以唐山棉纺织厂提供货单为样本,回到河南省印制这种提货单,并私刻唐山棉纺织厂业务专用章和财务部销售管理科公章。于10月11日回到唐山用这种伪造的提货单从唐山棉纺厂提走棉纱22吨,价值37000元。
2002年12月份,有近百名订报用户向市消协投诉,反映5月下旬华北信息报唐山工作站向预定燕赵晚报、家庭主妇报、天津家庭报的用户,收了款至今不给送报纸,根据用户手中的收据送到唐山市公安局进行文检检验,经鉴定,认定订户手中的收据是伪造的。财务专用章是以信息报财务专用章为样本套版印刷的,根据我们鉴定结论,很快将作案人李某某抓获。经审查,李交待了用信息报征订单上财务专用章为样本到唐山热力公司私自印制500本收据后,向用户征订报刊300余户,得款2万余元的诈骗行为。
(三)民事案件形形色色,检验难度越来越大
2000年唐山市公安局技术处文检中队受理民事案件20起,占全收案总数的18%。民事案件可以说是形形色色,五花八门,经文检中队鉴定的民事案件有协议、契约、遗书、遗嘱、借条、收条、摹仿签名、伪造变造单据、涂改添加内容、字迹、书写时间等。这类案件的检验难度越来越大。但是每一起案件大多发生在熟人亲友之间,涉及范围小,有一定的工作目标,只要认真细致的检验,一般情况下可以做出正确的鉴定结论。
2000年9月,丰南市法院受理了一起朱某某苏夏庄屯村返还变压器款和安装费共计14万元。并向法院递交一份94年8月20日朱某某同夏庄屯村原村委会签订的转让安装变压器协议书,现任村干部认为此协议有诈,认为协议书是99年朱某某起诉原村支部书记王树华临时编造的。要求进行文检鉴定。经检验,协议书是朱某某执笔书写,下面有王和朱签名,时间是94年8月20日,协议书字迹全部用蓝色钢笔书写,从字迹上很难确定书写时间。后来技术人员从纸张上寻找突破口,发现协议书纸张为16开横格纸,右下脚印有“10102996”编号,循此,查到此材料纸是路南区女织寨乡印刷厂1999年6月印刷出厂的。这就是说94年根本没有这种编号的纸张,这个协议是编造的。
2000年12月8日,路南区法院受理一起姜某某诉陈某某返还6万元欠款案,并向法院递交一张陈写给姜的欠条,开庭时陈说已将欠款全部还清,也向法院递交一分欠条,说是还款是从姜某某手中撤回的。两张欠条内容一样,字迹又十分相似,办案人员无法辨别真伪,遂将两张欠条及原被告笔迹送检。经检验,认定了姜某某手中欠条是姜某某摹仿陈某某笔迹书写。在证据面前,姜某某主动提出撤诉。
(四)刑事案件以暴力案件突出
唐山市公安局技术处文检中队,近年来受理的刑事案件中,以暴力案件尤为突出。由于犯罪分子使用的工具特殊,手段强暴残忍,如杀人、绑票、纵火、爆炸等等。这类案件造成的危害大。社会影响大,历来是公安机关打击的重点。
2001年1月22日早6时,唐山市乐亭县张庄村李某家突然发生火灾。烧毁房屋两间,现金2万元,物品价值5万余元,损失近10万元,经现场勘察确定为他人纵火。但现场没有提取到有价值的痕迹物证。在勘查过程中了解到,火灾发生的前一天。即1月21日,曾给李某儿子介绍对象的王某某收到一封匿名信,信的中心内容是劝王某某不要给李某某儿子介绍对象,说他家树敌太多,会有人给他家放火等。分析写信人可能与纵火案有关。经侦查发现关帝庙村刘某有重大嫌疑,遂提取其笔迹送检,经检验,认定是刘某所写。证据面前,刘某交代了犯罪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