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案件二
利用印章印文的可变性特征确定印章盖印时间的方法在对诉讼时效有争议的案件中应用也比较广泛。
2002年12月某地送来盖有某单位公章印文、标称时间分别为“1998年10月”、“2000年8月29日”、“2000年9月8日”的《逾期贷款催收单》三张,要求鉴定三张催收单的实际形成时间。
经检验三张催收单上的印文的可变性印迹特征相同,印文呈深浅变化,手持印章的方位相同,证明是同时盖印的,与1995年至2002年样本比较,认定是1998年盖印的。
应用该方法成功的鉴定了此案,认定了案件事实,给涉案双方一个公正的定论,同时也维护了法律的权威性,为案件的依法诉讼提供了依据。
2 利用该方法确定印章盖印时间中的一些体会
2.1 应针对案件的情况采取相应的样本收集工作
样本收集一般而言,应该收集该印章自启用到鉴定时,逐年、逐月盖印在有关文件上的印文。如果案件中,有争议的盖印时间比较明确,则样本收集工作可以作出相应的调整,主要是收集文件标称时间至怀疑的盖印时间这个时间段的样本,而重点是标称时间和怀疑时间及其前后的样本。收集样本时,应该根据检材的盖印条件(如按压力,印染物,称垫物等),尽量收集与之相接近条件的样本印文,在数量上以能充分反映历时变化的,时间可靠、跨度小、密度大,盖印清晰的样本为好。
2.2 要善于利用细小的可变性特征
印章印文细小的可变性特征,由于“形小体微”,一般不易引起检验者的注意,但是他们却在确定印章印文盖印时间中起了重要作用。如有些印章由于长期使用或意外磕碰,在边框、中心图案,以及文字笔画处出现小的缺口,这种特征一旦出现,就是不可逆的。在今后盖印的印文中一定会存在此种特征,对确定盖印时间很有益处,一定不能由于粗心而忽视它。有些印章由于印面蘸有印泥(油)很容易沾附环境中的细小纤维,在印迹中一定有所体现,但由于纤维较细,不易引起注意,但它们的价值却较高。如果在样本印迹中发现和检材相同的纤维印迹特征,便可以判断检材印文就是该样本所标称的那段时间或其邻近的时间盖印的。这是因为这种细小纤维粘附的不牢固,很容易脱落,一般盖印两三次就会消失。由此可见,在利用印章印文的可变性特征进行盖印时间鉴定时,一些细小特征不容忽视。
2.3 要综合评价符合点和差异点
对于比较中发现的相符和差异的评价,关键是对可变性印迹特征成因或性质的认识,以及对印文历时样本所展现的可变性印迹特征变化规律的把握。如对于原子印章而言,磨损特征相符,应当是文字线条的间断、缺损、变形的部位一致,清晰断缘所显示断、缺的大小一致。但应该考虑盖印压力的大小、印泥(油)的多少对磨损残缺不深的印迹特征的影响。对于异物附着特征而言,相符应当是异物印迹的形态大小基本一致,但因异物可能移动,其具体位置不一定相同。对于纤维、线头、毛发等异物印迹特征允许有卷曲形态和弧度上的差异,如果能判断是该异物的印迹,就是很好的符合,因为它们随时都有可能脱落。对于嵌入印面凹陷部位的异物,其位置、形态相对稳定,但具体形态大小,可因淤积印泥(油)的影响而变化,故需仔细辨认。属于附着的淤积印泥的印迹特征是否相符,主要是看其分布的位置和基本形态是否一致。但这种特征极易受盖印压力的大小、印泥(油)的多少,以及纸面凸凹不平的影响,在印文上再现率较低。
3 利用该方法确定印文盖印时间的意义
随着科技的发展,现今高智商犯罪案件的比例呈上升趋势。如在有些需要鉴定文件制成时间的案件中,有些是在具有一定文检专业知识的律师的指点下进行伪造的。在用纸、墨、笔上都格外“小心”,如不用圆珠笔、蓝黑墨水书写,避免朱墨交叉而更有甚者对文件进行人为老化,这些无疑给鉴定者提出了严峻的挑战。以往的鉴定文件制成时间的方法的局限性展示出来了,寻找一种新的途径进行鉴定的问题展现在鉴定人员的面前,完成“道高一丈”的使命显得格外重要。利用印章印文的可变性特征进行盖印时间的鉴定的方法就是一种能够达到这种检验目的的方法,为确定文件制成时间另辟了一条途径,实践证明此方法是可行的。利用此方法进行鉴定时,可疑时间和标称时间的参比样本印文已于检验前或案发前形成,违法犯罪分子或当事人无法再仿冒或变造;而且这类案件大多数都将文件制成时间提前,但印章印文随时间变化的“烙印”不可能再回到从前(从旧变新的过程),其印迹特征必然是该枚印章某一瞬间的印迹特征的真实反映,这是伪造者意志所不能支配的客观事实。这些都使我们的鉴定结论具有可靠性。近些年来,利用该方法已经成功的鉴定了一些案件,为基层办案提供了依据,对澄清案件事实提供了帮助,为侦查方向的制定指明了方向。因此,此方法在今后具有很好的推广价值,应该让它在司法鉴定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作者:王长亮1 周光磊2 刘萍3 王品肖3 林红4 1上海市公安局刑科所 2上海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局 3上海市公安局刑科所 4中国刑警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