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在检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一)检材收集方面存在的问题
1、送检检材为复印件且不清晰。一些单位如:银行等部门,不给予办案单位调原件,只能出具复印件,但是复印机过于残旧,造成复印件极其不清晰,出现字迹模糊、变形等变化,从而遗失或歪曲某些特征,增加笔迹检验的难度甚至无法进行检验。
2、部分侦查员有畏难情绪,没有想办法调取原件。由于借取原件需要办理相应的手续并及时归还,同时存在丢失的风险,因此部分侦查员只办理证据固定的相关工作,将由有关部门盖章确认的单证复印后进行送检,这样送到文检工作人员手中的材料已经是第二次复印甚至是不知是复印了多少次的材料,根本不具备检验条件。
(二)样本收集方面存在的问题
1、提取时机不恰当。最佳的时机应该是在嫌疑人被扣留或刑拘的第一次讯问之前。侦查员可以要求嫌疑人书写一份自述材料,如实陈述有关问题。此时书写人伪装的可能性最小。很多嫌疑人在进了看守所之后,会受到一些反面教育,此时提取的样本多数有伪装。
2、提取方式不科学。由于对文检工作不甚熟悉,部分侦查员在办案过程中采取错误方式收集案后样本。如:自己写一段话,让嫌疑人照抄;让嫌疑人照着检材抄;让嫌疑人抄报纸等,造成嫌疑人自身笔迹特征部分丧失,形成与自身笔迹特征的非本质差异。有的侦查员将笔迹检验神化,认为只要收集嫌疑人少量笔迹,即可出具结论,人为地减少样本收集量,造成检验条件不足。
3、提取的样本与检材时间跨度大。如:2005年汕头缉私局送检的“深圳龙岗区对外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涉嫌伪报品名案相关材料中,盖有该公司印章印文的“代理报关委托书”落款日期为2000年5月,样本收集时间为2005年8月,检材与样本间隔为五年。由于印章在长时间的使用过程中磨损、磕碰或产生油墨堆积而无法体现出本质性的特征,给检验鉴定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三)企业管理混乱造成印章使用管理不严格。在实践当中经常发现,企业为了图工作方便,在海关、市公安局备案的是同一枚印章,但在实际操作中,往往是私刻多枚印章,厂长、报关员、业务员各拿一枚,都可以代表工厂完成各项业务,有时这几枚印章是不同时间刻制的,有时甚至是同一时间同一电脑刻制,检验中难辨真伪。
三、对策
(一)海关企业管理部门要加大对企业使用印章的管理力度。应明确要求企业或其代理报关行不得私刻备案外印章,要求报关行不能图方便在《代理报关委托书》上加盖私刻的企业公章,一经发现取消其代理报关资格。同时要求企业对外单证必须使用备案的印章,应采用定期检查或不定期抽查的方式检查其印章使用情况,以保证通关业务正常、有序地开展。
(二)加大文件检验知识的普及和提高力度。两年来,文检技术人员通过举办《文检知识培训班》,对侦查办案人员在个案上予以单独讲解,以及不断强化文检的意识,各基层业务部门已经基本可以完成对检材、样本的收集工作,水平已逐年提高,基本可以在侦查过程中完成这些工作。但是由于办案人员不是专业人员,有时会忽略一些有价值的笔迹特征,需要重新提取样本,浪费了人力、物力,影响了办案效率。因此可以考虑将有特点的案件集中起来,制作成典型案例,在兼职技术员以及办案民警中进行讲解,指出在工作中应该注意的事项,从而进一步提高送检水平,为缩短检验周期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文检工作人员要加强专业技术水平、技术的提高。受检验案件所限,缉私文检人员不能接触更多类型的案件,长此以往对检验人员的水平提高有着不利的影响。因此,建议定期派人前往深圳市公安局及其他相关单位开展跟班作业,以练代训,同时对一些典型的案例进行剖析,加大交流力度,逐步提高水平。如:2005年5月,深圳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邀请我局参加了一次典型案例的会诊工作,会诊过程中,各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各抒几见,多方位、多角度地进行了分析、交流,与会人员均感到这样的机会非常难得。因此我局也可以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开展这样的经验交流,从而进一步提高检验水平。
(四)加大调研力度,开展学术研究。针对在办案过程中出现的新焦点、新问题,文检技术人员应不断变更视角,对出现的新问题开展调查研究,从而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以供办案部门参考。同时文检技术的长远发展是离不开科学研究的,开展科研工作,加大科研投入已势在必行。(作者:赫平 马东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