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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眼”为何成了窥私器?
   来源:千龙网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08年05月12日   

    近一段时间,深圳罗湖雅园立交桥旁一个路面摄像头(俗称“电子眼”)每天午夜零点后,都像幽灵一般转向旁边住宅楼,透过设“防”不严的窗户拍摄卧室或浴室内女人洗澡、男女脱衣等居民隐私。这是深圳有关部门用来监控道路状况的一个摄像像头,实时视频信息“直播”在深圳公开的政府部门信息网上清晰可见,普通网民点击即可随意观看。

  “电子眼”本是监控道路状况的,没想到却成了窥探公民隐私的“窥私器”。这恐怕不是我们所能意料得到的。

  “电子眼”就是电子警察,不是随随便便都可以安装的。一般安装在红绿灯路灯监视车辆违规情况。国家规定非重要公共场所不得安装电子眼,以保护公民合法权利。深圳罗湖雅园立交桥是否属于重要的公共场所?这需要相关部门拿出理由给予支撑。
 
  “电子眼”的目的就是监控路面状况,而且这种监控以不能损害公民的合法权利为底线。然而,深圳这只“电子眼”却就成了幽灵,白天监控道路状况,晚上窥探公民隐私。“电子眼”不会将自己变成白天是天使,晚上是魔鬼。能改变的只有人。而一般人怎么能够操纵“电子眼”?除了管理人员。

  “电子眼”的安装是否符合法律规范,其实还是在争议。不过,利用公公共场所的视频监控进行窥探公民隐私活动,那是法律和道德都不允许的。公共场所的视频监控是一件严肃的事情,它是不能用做调侃玩乐更不能用做是偷窥他们正常生活的工具。然而,深圳的这只“电子眼”却成为管理人员进行偷窥的工具,更令人气愤的是,它还已经成为任何人都可以打开的“偷窥片”。

  公共场所的视频监控被管理人员利用作为偷窥工具,已不是第一起。上海地铁里的一对情侣,长时间的拥吻,被地铁里的摄像头摄入,被地铁工作人员传到了网上,里面还配有工作人员的调笑和刻毒的评论。从这个视频的拍摄过程中可以看出,镜头不断的根据这对情侣的位置进行变动,以保证拍摄的完整。当时,监视器的操控人员已经放弃了监视工作,而开始利用职务之便,进行偷窥。

  公共场所设立视频监控,其最终目的就是保护公民的安全。可是,如果管理善,被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变成偷窥工具,那不仅不会成为保障公众安全的工具,而成了公众人人自危的警示牌。

  公共场所的视频监控不是管理人员的窥私器。这一点需要用严厉处罚来保证其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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