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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将联网监控 专家解读安防施工依据
   来源:法制晚报    发布时间:2008年09月05日   

    我国首部“住宅小区安防新标准”今年实施围墙、栅栏高度应不低于1.8米———

    今后,新建和改、扩建住宅小区应设监控中心,并与城市监控报警系统实现联网。小区周界应设围墙和栅栏等屏障,且高度不低于1.8米。    

    4日上午,记者从国家标准委“标准批准发布公告”中获悉,我国首部《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通用技术要求》将从12月1日起实施。

    专家解读小区安防施工依据

    5日上午,全国安防系统标准委员会专家表示,该新标准将作为今后住宅小区安防系统设计、施工的依据。

    一旦开发商在宣传资料或房屋合同中明确自己所建小区采用了该安防新标准,居民便可依据该标准对其进行评估,未达标可要求其改进。

    小区安防缺评估机构

    今天上午,全国安防系统标准委员会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建设部曾出台《安全防范技术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其中涉及到住宅小区安防,而新标准是专门针对住宅小区的。

    但由于我国目前尚缺乏能够对住宅小区安防系统优劣进行评估的权威机构,所以新标准现阶段还是推荐性的。

    ★楼栋门口

    应设访客对讲话机

    新标准:应在楼栋出入口和住户厅设访客(可视)对讲系统。系统应能实现小区出入口、楼栋门口和监控中心、住户之间的双向通话。

    解读:可视对讲话机图像应清晰,至少能分辨出访客的面部特征。

    ★监控中心

    应与城市监控报警系统联网

    新标准:住宅小区应设监控中心,并与城市监控报警系统实现联网。

    解读:监控中心应能通过显示屏、报警控制主机或电子地图准确识别报警区域。小区监控系统应24小时设防。

    ★围墙栅栏

    高度不低于1.8米

    新标准:住宅小区周界应设置围墙、栅栏等屏障进行封闭式防护,高度不低于1.8米,栅栏的竖杆间距不应大于15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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