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警察”有力保障网络安全
来源:大江网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08年06月30日
案例2
冒充他人发布征婚信息被处罚
宜春市网监支队接到网络报警,宜春某公司员工称,有人在互联网多个网站冒充他本人发布征婚信息,并将其本人真实身份信息、电话公布在网络上,给他造成极大精神压力。经侦查,民警发现家住火车站职工宿舍的张强(化名)有重大嫌疑,而张强与报案人是网友关系,并曾见过面。
于是,宜春市网监支队传唤了张强,而他对在互联网散布他人隐私供认不讳,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其进行了处罚。
案例3
网民及时报警挽救轻生者
2008年5月4日21时,南昌市网监支队值班调度室值班民警接南昌网民胡先生报警称,他在自己家里上互联网,到E话通视频聊天室某房间聊天时,发现E话通的一男性网民正在割腕自杀。通过视频,他看见自杀网民手上流有很多血,胡先生立即通过互联网上的南昌网警报警岗亭找到了报警电话后报警。
值班民警立即展开调查自杀者情况,查明自杀者为江西人,目前在辽宁省工作,因感情问题产生了轻生的念头。掌握这些情况后,南昌市网警立即与辽宁省公安机关取得联系,将情况及时通报给了他们,希望他们对自杀网民能及时进行救助。
当晚11时13分,辽宁省公安机关根据南昌市网监支队通报情况,找到了该自杀网民。该网民在朋友的帮助下到医院接受治疗,已脱离生命危险。经耐心劝说,该网民已基本放弃了自杀的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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