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记者:王华安] 2008年3月18日-19日,全国公安科技强警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评审部署暨现场交流会在辽宁鞍山举行。这是自去年10月确定了北京、辽宁、江苏、浙江和山东五省一市的8个试点单位后,公安部首次举行的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评审部署暨现场交流会。这次试点工作评审会议是部科技局决定召开的一次非常重要的会议。

3月18日在鞍山东山宾馆举行的试点工作方案评审会

与会代表参观鞍山市园林派出所

各地市局汇报试点工作方案

与会代表亲自操作移动巡逻车
公安部科技局总工程师沈志工、公安部科技局二处处长李彤、公安部治安局管理局处长唐玉建、公安部交通管理研究所副所长潘汉中、公安部信息所常务副所长张金山等领导和部内外各方面专家参加了评审部署会。鞍山市政府副市长刘桂香、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白月先、鞍山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刘贵涛参加了现场部署会。来自北京、辽宁、江苏、浙江、山东五省一市的8个试点单位分管局长和科技处长,以及五省省厅科技部门领导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贯彻公安科技大会和《公安部关于深入实施科技强警战略的决定》精神,全面落实《公安科技强警标准化工作试点工作方案》,认真总结和评审各试点单位的试点工作方案,安排部署2008年试点工作任务。
去年10月,为贯彻全国公安科技大会精神,全面落实《公安部关于深入实施科技强警战略的决定》,结合标准化工作的实际状况,通过调研、选拔,确定了北京、辽宁、江苏、浙江和山东五省一市的8个试点单位,开展公安科技强警标准化建设的试点工作。这8个单位都是在公安标准化工作领域中有实践、有研究、有创新、有突破的先进代表。经过半年的充分准备,这8个试点单位将交上满意答卷,迎接部领导和专家们的考察评审。
18日,北京、青岛、杭州、义乌、扬州、泰州、宿迁、鞍山8个试点单位在鞍山市东山宾馆会议室汇报了各自开展科技强警标准化试点工作方案及实施情况。江苏省公安厅作为试点省厅单位,也汇报了试点方案。公安部科技局二处处长李彤主持评审会,公安部科技局沈志工总工程师在会上发言。他指出,公安部出台的《公安部关于深入实施科技强警战略的决定》的第十七条明确指出了今后一段时期公安标准化工作的重点,要求深入研究与制定公安机关工作标准、管理标准和服务标准,在“十一五”期间,初步建立完善与国家标准体系相配套、与公安工作发展相适应的公安标准体系。充分说明了开展工作标准、管理标准和服务标准的重要性。科技局从理论上对标准进行分类研究,将标准分为了技术标准、工作标准、服务标准和管理标准四类,在公安部发布的标准中,技术标准占了87.1%,充分说明了加强工作标准、管理标准和服务标准的必要性。而这次试点工作就是在理论研究的基础上,利用试点进行实践性验证,并对这些方面进行加强和发展。
他强调,公安科技强警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是2008年至2009年科技局的一项重点工作,这项工作是经过科技局局长办公会多次研究并决定开展的,具体由科技局二处来进行落实,并在2007年10月印发了《公安科技强警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在今年第四季度还将以科技局的名义召开试点工作推进会议,对试点工作进行中期评估,并完成评估报告。通过试点,形成对全国公安机关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