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至16日,中央综治委检查验收组一行4人来青检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情况,并对青海省评选推荐的2005-2008年度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地区、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进行验收。在实地检查验收和听取了省综治办的专题汇报后,中央检查验收组对我省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认为青海的一些经验在全国属于首创或创新。有七条经验值得在全国各地推广。
一、“三官两员”进村入户的做法属于全国首创,在化解矛盾纠纷、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方便服务群众等方面发挥了多重作用。二、青海省乡镇综治中心的建设取得了非常明显的成效,不但加强了综治工作力量,而且在指导思想上促动了政府部门、政法部门从管理型向服务型的转变,密切了政法机关和群众的关系,密切了党群关系,是一条非常重要的经验。三、青海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体制和机制建设取得了扎实有效的成果,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程度和规模都很领先。基层干部提出要像管钱管物一样处理好矛盾纠纷,把事情理得清清楚楚,这种认识和要求非常到位、非常细致。四、平安寺院建设在今年维护藏区稳定和青海政治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将寺院纳入基层社会化管理,让寺院和僧侣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这些做法充分体现了党的惠民政策。五、一些地区率先建立的维护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在维护当地稳定、促进和谐、预防群体性事件、化解群体性矛盾纠纷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建立这项制度和机制完全符合胡锦涛总书记在去年年底召开的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中所提出的新要求。六、在应对和处置群体性事件和突发事件中,发挥专群结合的优势,相信和依靠基层干部群众,成功妥善地化解处置了一些重大事件,维护了全省社会稳定。七、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动力,来研究思考如何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如何深化平安建设,如何结合本省实际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开展和平安建设的深入发展,这个经验值得重视。
中央综治委检查验收组组长、中央政法委宣传教育指导室主任李宝柱指出,通过对上述经验和做法的总结思考,检查组得到了三点重要启示:一是青海省积极探索了如何完善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这一重大课题,基本找到了完成落实党中央和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这一战略任务的一整套做法和有效途径。二是在平安建设当中,青海省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实践和成功做法,再一次证实了党中央强调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要专群结合、依靠群众这一方针的正确性,以成功实践证明了在当前刑事犯罪高发期、人民内部矛盾凸显期和对敌斗争复杂期的条件下,处理群体性事件和突发事件必须坚持这一方针。三是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方面有许多好的经验和做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