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农村社会治安,更好的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打造“平安和谐砀山”。近日,砀山县公安局着眼当前农村社会治安的新形势,在全县153个行政村实行“一村一警”,为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实行“一村一警”,就是要充分整合警力资源,积极发掘社会资源,充分发挥派出所和驻村民警在开展治安防范、打击处理、服务群众等方面的职能作用,指导和帮助村委会和基层治保组织深入进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稳定农村经济社会秩序,确保农民群众安居乐业。为确保该项活动落在实处,取得明显成效,该县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把实行“一村一警”作为深化公安“三基”工程建设成果,推进警力下沉、警务前移,促进平安建设的重要举措,专门召开了局党委会基层民警思想动员会,认真组织学习了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央综治委《关于深入开展农村平安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省市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有针对性的抓好民警的思想政治教育,加强驻村民警的岗位技能培训,不断提高胜任基层工作的能力。
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下发了《砀山县公安局关于实行“一村一警”,加强农村平安建设的实施意见》,以派出所为单位,在原有警务室的基础上,以村委会和基层治保组织为依托,一个行政村设立一个警务工作站,分别派驻一名公安民警或治安辅助人员,对人口在8000人以上或治安情况较为复杂的村增加驻村警力,要求驻村民警每周驻村工作的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每个工作日必须确保6至8个小时,其主要任务是准确了解社情民意,及时发现和掌握 不安定因素,反馈情报信息,组织村民群众落实治安防范措施,协助辖区派出所和其它警种进行打击处理,及时受理群众提出的合理诉求,开展便民利民服务等。
活动开展以来,各派出所分别选派精干警力进村建立警务工作站,完善了相应的工作制度,并由派出所长负责对警务站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县公安局也成立了警务调度指挥部,对各派出所上报的工作信息进行综合研判,对重大警务活动实行统一指挥调度,确保农村地区发生的一些重要案件得以快速侦破。严格工作纪律规定,要求驻村民警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既要严格依法办事,不准给基层和群众增加负担,又要热情为民服务,尽可能多的为当地群众解难题、办实事、做好事。同时严格评比考核,对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因工作不力、责任心不强造成的辖区治安案件多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降低的单位和个人,将严格落实责任追究,依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