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平安建设是一项系统的工程,需要各级党组织真正肩负起“维护社会稳定,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需要政法综治机关和干警心系“三农”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需要广大干部群众的广泛支持配合。展望今后的农村平安建设,笔者认为:
必须进一步强化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的政治责任 要通过严格执行领导责任制、综治目标管理责任制、一票否决制和重大案(事)件责任追究制来强化领导干部自觉抓农村平安建设的责任。各级领导干部履行农村平安建设的责任,就是要心系农村平安,解决农村平安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把农村社会政治稳定作为第一工作责任,建立农村治安形势研判机制,亲自抓好农村综治组织机构和经费保障的落实,亲自参与排查化解农村的重大矛盾纠纷,参加处置农村群体性和突发性事件,落实好镇村组群防群治人力物力保障措施。各级政法综治部门也要加强对农村平安创建的工作督办。
必须着眼于新形势新任务,努力拓宽农村平安创建的渠道 针对乡村公路建设速度加快,“车增、路伸、交通安全意识差”的实际,加大交通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开展平安畅通工程活动。针对火车提速、沿线护路设施建设没有跟上的实际,加大铁路护路工作力度,开展平安铁路示范路段建设。针对农村社会治安实际,建设治调中心,让他们承担起协助村治调会调处矛盾纠纷、搜集案件线索、抓好平安宣传的工作。针对农村经济社会日益活跃繁荣,农村刑事犯罪有所增加的实际,加大经费筹措力度,切实抓好镇村组治安巡逻队的建设和轮户联防工作。建立和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机制,做好重点人群的管理和稳控工作。针对农村生产生活实际,强化专班责任,做好安全生产、预防地质灾害、食品卫生安全、重大疫病的防范等工作。
必须深入持久地开展严打整治斗争 健全完善农村社会治安形势分析评估机制,建立和完善“党委政府领导、政法部门配合、人民群众参与”的严打长效工作机制,治安复杂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定期排查整治机制,有力打击、遏制、减少农村违法犯罪。就人民群众反响强烈,易于反弹的社会治安突出问题和复杂地区开展打击整治。做到一个问题一套专班,问题不彻底解决决不收兵。
必须以解决民生问题和群众的困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切入点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审判工作 健全完善矛盾纠纷预防、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形成大调解工作格局。当前,要以涉及征地拆迁、山林水面宅基地纠纷、农村家庭邻里纠纷、农村债务等事关农民切身利益和民生、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困难的问题开展排查调处,强化涉农职能部和各级党组织的政治责任,尽力把农村的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处置在激发之先,做到大事不出村、小事不出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