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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创新机制深化平安建设
   来源:福建日报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08年06月16日   

    福建是全国率先开展平安建设的省份之一。

    2004年6月1日,“平安福建”建设工作正式启动,计划用5年的时间,使全省90%以上的县(市、区)达到平安县(市、区)标准,努力营造团结和谐的政治环境、安定稳定的治安环境、公平竞争的经济环境、规范有序的法治环境、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努力把我省建设成为全国最和谐稳定的省份之一。

    省委、省政府始终把综治工作作为事关全局的战略性、基础性、根本性工作来抓,先后制定出台《福建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纲要(试行)》、《关于开展“平安福建”建设的工作意见》等,明确将建设“平安福建”作为综治工作战略任务,并提出具体要求。2005年以来,省委、省政府已经连续3年把创建“平安县(市、区)列为“为民办实事”项目。各级部门不断创新机制,以提高群众知晓率、参与率、满意率为着力点,抓街道带社区、抓乡镇带村居、抓系统带单位,抓基层打基础、抓网络建格局、抓机制增活力,基层和行业平安建设蓬勃开展,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不断完善,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满意和基本满意率持续保持在90%以上,全省社会大局呈现持续稳定良好趋势,为海峡西岸经济区两个先行区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抓三带”推动平安建设

    在“平安福建”建设中,各级政法综治部门探索出的抓街道带社区、抓乡镇带村居、抓系统带单位“三抓三带”创建思路,有效推动了基层创建与行业创建齐头并进。

    抓街道带社区。以创建平安街道、平安社区为载体,重点抓好城镇街道综治办力量建设。重点加强社区“11211”工程建设(即每个社区建立综治工作小组、警务室、治保与调解两会、巡防队、流口协管站),深入开展“送法进社区”等服务和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强化对流动人口、刑释解教人员、闲散青少年、戒毒人员的服务和管理,加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夯实平安创建基础。目前,全省90%以上的社区达到平安标准。  

    抓乡镇带村居。以创建“平安乡镇”“平安村居”活动为切入点,由乡镇干部挂村包片帮助指导,村两委和村民组长牵头,以综治协管员和平安中心户长为骨干,建立“平安协会(理事会)”,组织“义务联创小组”,开展邻里守望、看村护院、化解矛盾纠纷等义务联创活动,使平安创建各项措施在农村得到落实。目前,全省有12480个村居达到了平安标准,占村居总数的84%。

    抓系统带单位。以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为龙头,积极组织、推动各系统、各单位结合实际开展各种形式的平安创建活动。全省40多个省直及中央驻闽单位制定了参与平安建设的实施意见,其中“平安家庭”“平安校园”“平安企业”等创建活动颇有成效。目前,我省“平安单位”“平安家庭”“平安校园”创建的覆盖面分别达到80.4%、58.4%、54.1%。“平安库区”“平安家庭”“平安医院”等创建经验得到中央领导和中央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

    创新大防控体系机制建设
  
    近年来,福建各级综治部门致力创新大防控体系机制建设,有效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取得良好效果。

    建立健全人民内部矛盾化解调处体系。省、市、县(区)三级综治委成立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在乡镇(街道)成立矛盾调处中心。深入实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三年规划,建立季度治安形势分析例会制度,进一步健全“严打”经常性工作机制,有针对性地开展打黑除恶、打击“两抢一盗”、打击治理虚假信息诈骗、禁赌扫毒等专项整治行动,有力打击了违法犯罪。全面推进以视频监控和报警系统为主的技防建设,3年来全省共投入技防建设资金6.6亿元,安装监控探头2.5万个,厦门、福州、莆田、泉州等地中心城区的电子视频监控覆盖面达到7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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