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大调解”机制化解矛盾
2007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在莆田市召开全国多元化解决纠纷现场会,莆田市创造性地构筑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大调解机制,每年化解2万多件矛盾纠纷的成功做法,引起了来自全国各地的与会人员的极大兴趣。
在总结经验基础上,省、市、县成立综治委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建立健全预防、排查、调处等工作机制,探索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相衔接配合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加大对因民生问题引发矛盾纠纷的化解力度,组织开展涉法涉诉大接访等专项行动,有效解决了一批涉法涉诉重大疑难积案。全省每年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8万多件,调解成功率达93%以上,群体性事件数量持续下降。
此外,福建各级部门在“平安福建”建设中,将完善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和谐作为重要抓手,突出抓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发挥综治平台作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网络和机制逐步健全。“一站式”和“一证式”服务管理模式逐步推开,全省统一的流动人口信息化管理系统逐步建立,在重点地区探索建立服务管理专门工作机构取得初步成效。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有效推进,刑释解教人员、闲散青少年、吸毒人员等高危人群的教育管理得到加强,全省刑释解教人员安置率达93%以上,重新违法犯罪率控制在0.5%以内。
加强基层队伍建设 平安建设基础夯实
平安建设重点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解决的关键在加强基层政法综治队伍建设,切实解决基层工作有人干、干得好的问题。福建各级综治部门以抓“三支队伍”为重点,筑牢平安建设基层基础。以整合乡镇(街道)维稳力量为突破口,大力加强基层三支队伍建设,确保平安建设各项措施在基层得到落实。在加强乡镇专抓综治副职、综治办和“两所一庭”人员配备的基础上,整合乡镇综治、公安、司法等力量,推进乡镇(街道)综治服务中心建设。目前,全省已建立综治服务中心461个,占乡镇总数的41.8%。
设立村级综治协管员。2006年初,省委、省政府决定在全省1.4万个建制村各设立1名综治协管员,省财政按照每人每月50元标准给予补贴。全省共选聘综治协管员15857名,在维护农村平安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选聘平安中心户长。省综治委向全省推广龙岩市建立农村平安中心户长队伍的经验,要求各地在农村以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为单位,在城市社区以住宅小区、内部单位、楼幢为单位,选聘平安中心户长,承担其所联系区域内的民间调解、重点帮教、法制宣传教育、治安信息报送、治安巡逻等五项职责,并建立了规范管理、奖惩激励等制度。目前,全省已选聘平安中心户长15.13万名,平均每50户配备1名平安中心户长,全省平安建设和综治工作六级网络逐步形成。
随着“平安福建”战略一步步推进,平安建设成效不断深化。在中央综治委举行的全国综治工作考核评比中,我省已经连续3年保持全国先进行列。目前全省将近13000个村居达到平安标准,占村居总数的84%。2007年底,全省群众认为居住环境安全和基本安全的比率达到95.8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