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报告从五个方面:第一,从中国安防业的现状;第二,介绍一下新时期技防工作面临的机遇;第三方面是立法的必要性;还有就是法规所要解决的主要内容;再一个是目前的立法进展情况。
安防行业的现状大家都知道,目前全国从事安防技术防范企业有1万余家,其中生产企业近3千多家,设计、施工、运营服务的企业8千余家,从业人员50余万人,年产值超过500亿元。在经历了三个建设高潮之后,到目前为止全国重点单位、要害部位已建成安全技术防范报警、监控系统20多万个,一般场所和住宅小区等安装的报警、监控系统已超过100万个,并呈现快速增长趋势。
第一个高潮主要是从上世纪80年代的中后期,相关单位开展的单点工程建设;第二个建设高潮,是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围绕住宅、围绕社区开展的系统建设;第三个高潮是从2003年开始公安部在全国开展了由政府投入,公安机关建设、应用、管理的针对社会面的安全技术防范报警监控系统建设,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3111”工程,已有不少地方建立了城市动态监控报警网络和平台,形成了覆盖包括和重点要害单位、居民住宅(小区)、公共场所和移动目标在内的全方位、立体的技术防范网络、社会资源得到进一步整合、系统的综合效能得到进一步提高。
现在政府推动的城市报警监控主要有三个目的:第一,把社会面,公共场所,单位和个人,不能私自的,必须由政府公共管理的场所的监控系统。第二,通过我们所建立的报警监控平台,有效整合社会资源;第三,为下一步的跨区域,甚至为全国的互联互动监控网络奠定基础。
根据近几年的不完全统计、全国每年利用安防系统、安全技术防范报警、监控系统破获的刑事案件数万起、预防和制止各类案件数十万起。今年上半年仅仅浙江和南京破获的刑事案件就超过了100起,全国现在很多的大案要案都是通过报警监控系统提供线索。